梁生娣出生于1922年,那会儿大清早就亡了,但留下了太多大清遗民。
从记事起梁生娣就知道自己是多余的,因为她爹奶都喊她赔钱货。
唯一的作用大概就是用来祝福家里“生弟弟”了。
她是第一个孩子,在她弟弟出生前,中间应该还有过好几个妹妹,具体几个,她也忘记了。
她一度怀疑过,自己没被卖掉,大概是因为总得留个人干活。
而且她已经吃了好几年的红薯了,再随便卖掉就不划算了。
那就要留着好好卖。
故事和那个年代的穷人家的女孩子差不多,吃不饱穿不暖,家里地位最低的存在,连五六岁的弟弟也能对她出口成脏。
为了吃,她总是漫山遍野的跑,挖笋挖菌子,逮野兔抓鸟,摸鱼摸虾……有时候是被喊去挖野菜的时候顺道,有时候是大人午睡的时候,有时候是半夜。
因为她绝对不会带一点吃的回去,都是外面烤熟了落肚为安再回家的。
只有一次,被她弟发现了口袋里的两颗鸟蛋,她那天逮着的鹌鹑有好几只,难得吃饱了,这两蛋就想留着第二天饿了再吃。
结果被那小子翻到了,当场就抢走了,梁生娣想抢回来,他便哇哇大叫着喊大人,最后不仅蛋被没收进了他的肚里,还惹来大人对自己的一顿打。
“这家上上下下的都是你弟弟的,你现在吃的喝的都是他好心给你的懂不懂!你倒好,在外面吃香喝辣的,还不记得带上你弟!你个没良心的白眼狼!”
梁生娣姿势熟练的抱着脑袋,双腿蜷缩到肚子,把自己缩成一颗球,一声不吭。只是偶尔偷偷的露出一只眼睛往外望的时候,看见那小子得意洋洋的吃着自己摸来的鸟蛋时,实在是觉得怒火中烧。
梁生娣偶尔也会趁着大人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掐那小子两把,或者踹他几脚,虽然最后也逃不过一顿打。但大人打得有多凶,她下次就也踹得有多狠。
她爹奶觉得这丫头心思实在是太狠毒了,这家是容不下她了。
索性也有16了,长得也还过得去,找个大户人家卖了,当小妾也好,童养媳也罢,反正他们收了钱就行。
梁生娣本来觉得这主意也不错,起码是大户人家,嫁过去了或许就能吃饱了。
但她忽略了一个事情。
那就是这年头,最不值钱的就是女孩子。大户人家要女人,有的是比她们家条件好的往上凑,她爹奶嘴里的大户人家,恐怕也就比他们家好了一点的那种。
果然,她爹给她找的那家,虽说算是个地主,但也不是那种丫鬟成群的地主,而是田多了点,又雇了两个长工种地的小地主。
那地主都六十了,跟她爷奶年纪差不多,上面还有个80岁的老娘,据说前面那几个媳妇儿都是她蹉跎死的。看人家心情。
梁生娣摸了摸自己的肚子,她觉得按着自己的性子,人家估计是不会有这个好心情的。
所以她决定跑路。
但她没有马上就行动。
这年头有太多姑娘想跑路了,但能成功的少之又少。